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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钢风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

作者:创始人 日期:2021-12-08 人气:2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靖江市靖扬玻璃钢制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靖江市靖扬玻璃钢制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位于靖江市生祠镇江平路62号,地理位置:东经120.189288,北纬32.038961。项目拟投资500万元,租用房1200平米,购置安装切割机、打磨机、模具、废气吸收塔等设108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套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的生产产能。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编制报告表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4)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以及施工期、营运期对当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影响。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进行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以上信息由常州市姜氏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整理编辑,了解更多玻璃钢制品,玻璃钢风机,SMC材料,BMC材料,BMC模具,SMC模具信息请访问http://www.jiangshikej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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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玻璃钢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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